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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植物油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9.9%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食用植物油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食用植物油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等16个省、直辖市、自治区126家企业生产的157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包括花生油、大豆油、菜籽油、葵花籽油、玉米油,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9.9%。

    此次抽查依据GB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2763-2005《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对食用植物油产品中的气味和滋味、酸价、过氧化值、浸出油溶剂残留、脂肪酸组成、黄曲霉毒素B1、铅、总砷、乐果、倍硫磷以及标签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结果表明,一是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中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较好,包括33种获免检产品和8种中国名牌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100%。二是涉及人身健康的主要安全项目黄曲霉毒素B1、重金属含量等指标单项符合率均达到100%。三是此次抽查了64种大豆油,所检项目全部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少数产品脂肪酸组成不合格。纯正的食用植物油都是由相应的脂肪酸组成,不同的油脂脂肪酸组成成分基本是固定的,因此脂肪酸组成是油脂的特征指标之一,依据脂肪酸组成可以判定植物油是否纯正。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对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消费。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食用植物油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使食用植物油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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