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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科技创新奖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企业、科研院所):
  为促进我国科技进步,推动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力推进企业自主创新,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我会发起设立“中国质量评价协会科技创新奖”(以下本文简称科技创新奖)并经国家科技部、国家科技奖励办公室批准(登记证编号:国科奖社证字第0213号),准予我会进行科技创新奖的评奖活动。为做好该奖项的申报和推荐工作,同时结合往年工作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科技创新成果奖(设一、二等奖与优秀奖);
  2、科技创新企业奖(设金奖与优秀奖);
  3、科技创新产品奖(设金奖与优秀奖);
  4、科技创新人物奖(设卓越领导者奖与突出贡献者奖)。
  二、申报材料:
  1、请申报单位和个人登录协会网站(www.chinaqe.org),在“下载中心”中下载相关文件。
  2、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填写对应项目科技创新奖申报书。申报项目必须是近三年通过鉴定、验收或技术评估,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价值的项目。卓越领导者奖的候选对象须为董事长、总经理、总裁等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突出贡献者奖的候选对象须为企业从事科学研究或者技术开发的技术总监、总工程师或者核心技术研发的主要负责人等。
  3、证明材料:
  (1)知识产权证明、科技创新成果技术评价证明或省市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
  (2)项目推广应用证明及其他有效证明复印件;
  (3)经济、社会效益证明复印件。
  4、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所有申报资料一律要加盖单位公章,并连同电子版材料一起报送(或快递)。
  5、已获得国家科技部或各省(市)科委2012年—2015年发布的自主创新产品或新技术新产品的项目,可经企业申报(每企业限报2个产品)直接转为科技创新产品奖。
  三、申报时间:
  2016年度科技创新奖的申报工作从2月18日开始,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申报。
  四、表彰奖励:
  颁发“科技创新奖”相应奖项项目荣誉证书,对特别优秀的成果或个人,协会可提供专项资金适当进行物质奖励,对获奖单位和个人在相关媒介上进行推广宣传,同时建议各获奖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对获奖项目做出贡献的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适时召开科技创新工程推进大会,对受表彰的“科技创新奖”与会的企业与个人颁发相应奖项项目的荣誉证书。
  五、申报评审费用:
  本次评奖是对会员和科技创新先进企业服务的一项工作,企业申报、专家评审、公示公告、发布表彰决定过程一律不收费。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中国质量评价协会科技创新奖励工作办公室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院2号楼一层
  邮    编:100048
  联系电话:010—68701635   传真:010—68701375
  联 系 人:刘明芝  李欢       网址:www.chinaqe.org
  电子邮箱:chinaqe2010@163.com

  附件:1、奖项申报要求及申报条件;
     2、中国质量评价协会科技创新奖管理办法;
     3、申报书。

中国质量评价协会  
科技创新奖励工作办公室
二○一六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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