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开展2012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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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相关企业:
现将《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开展2012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商秩函〔2012〕47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今年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定于9月举行,各会员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文件提出的宣传活动内容,创造性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诚信兴商宣传活动,力争把活动做实做好,营造诚信和谐的发展氛围。并在宣传月活动结束后,汇总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总结,填报《2012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统计表》(见商秩函〔2012〕470号附件2),于2012年10月15日前一并报送至协会,届时将对活动突出单位进行集中表彰推广。
附件:
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开展2012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商秩函〔2012〕470号)。
中国质量评价协会
2012年7月31日